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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在香港注册公司

    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
    1、拟定公司名称
    香港《公司条例》对公司名称的一般规定如下:
    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或中英文名称,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,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;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“Limited”结尾,中文名称必须以“有限公司”结尾。 
    2、公司股东
    一位或一位股东以上,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;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,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    3、公司董事(至少一位) 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主体,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有限公司;自然人可为任何国籍人士,但必须年满18周岁(未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或精神不健全者除外);有限公司可为任何注册地的有限公司。
    4、注册资本
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 元港币,无须资金到位,无需验资。
    5、注册地址
提供香港注册地址(由信达提供)。
    6、法定秘书 
政府规定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法定秘书,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(由信达提供)。
    7、必须从事正当生意。
客户需要准备的资料拟好公司名称,需由信达先查名;注册资本(香港公司法规定:标准注册资本为10,000港币);股东和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;各股东持股比例;股东和董事的常住地址及联系方式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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